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專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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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務院安全生產工作“十五條硬措施”
一是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安全生產責任;
二是嚴格落實各級政府安全生產責任;
三是嚴格落實部門安全生產責任;
四是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和監管責任;
五是嚴格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責任;
六是立即深入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;
七是牢牢守住項目審批安全紅線;
八是嚴厲查處違法分包轉包掛靠資質行為;
九是切實加強勞務派遣靈活用工安全管理;
十是重拳出擊開展打非治違;
十一是堅決整治執法檢查寬松軟問題。安全生產不得選擇性執法,強化精準執法。
十二是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隊伍建設。不得以改革為名層層下放執法責任。
十三是重獎激勵安全生產舉報。
十四是嚴肅查處瞞報謊報遲報漏報生產安全事故行為。
十五是統籌做好經濟發展安全生產疫情防控,處理好紅燈綠燈黃燈之間的關系。


